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 | 露酒 |
中标分类: | 食品 >> 食品发酵、酿造 >> 食品发酵、酿造综合 |
发布部门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|
发布日期: | 1994-07-13 |
实施日期: | 1995-03-01 |
首发日期: | 1900-01-01 |
作废日期: | 1900-01-01 |
提出单位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 |
归口单位: | 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技术 |
起草单位: |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、哈尔滨中国酿酒厂、湖北园林青酒厂 |
起草人: | 吴琪、康健、徐晓曦、朱眠,参加起草人王秋芳、白镇江、周怡庭、袁建成、严明、黄书声 |
出版社: |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|
出版日期: | 1995-03-01 |
页数: | 4页 |
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露酒的术语、产品分类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以蒸馏酒、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,以食用动植物、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、呈味、呈色物质,按一定生产工艺加工而成,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。
前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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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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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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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 食品 食品发酵 酿造 食品发酵 酿造综合